报建流程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2023-07-28 08:49:37 浏览量:2291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
(4)环境影响报告书;
(5)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