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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6:38 浏览量: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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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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