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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
发布时间:2023-07-28 09:01:26 浏览量:1770
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
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后,正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应当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按照规定格式完成的施工竣工图(图纸必须由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进行电子签章。设计负责人为非注册执业人员的,应当使用带个人签名的电子签章;设计负责人为注册执业人员的,应当使用带执业印章的电子签章)和相关材料等。
对于一般类装修项目,系统自动生成 《上海市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告知性备案凭证》。
对于特殊类装修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后,同步开展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工作。
涉及消防设施变动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消防验收或备案意见。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通过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线向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仅对特殊类装修工程施工图中涉及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