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临时建筑的报建手续由谁办理
发布时间:2024-10-30 15:12:43 浏览量:109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说明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主要材料等)、规划审查意见书、用地合同和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以及设计施工图纸等。若临时建筑在城市规划区内,还需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汇总各科室意见,并报局务会议讨论、审批。
三、局委会审批同意后,如需对设计进行补充、修改,会发函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内容。
四、复审合格后,经领导批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向建设单位发放《临时建筑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临时建筑的建设。
在整个报建过程中,建设单位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