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报建流程所需材料等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28 11:20:15 浏览量:3272
本文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整理了上海市关于工程报建的适用范围、报建所需提供的材料、流程等相关规定。
提示一:适用范围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提示二:报建手续及流程
(一)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www.shucm.sh.cn)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www.ciac.sh.cn)注册,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二)携带报建需提供的材料,到报建办理部门办理;
(三)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保密工程的建设单位直接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后,携带报建需提供的材料,到市报建办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提示三:报建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四)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五)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工程项目专用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或其它相关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八)房屋建筑装修项目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时,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复核);
(九)普通商品住宅项目涉及全装修的还需提交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