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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流程

全报建流程与攻略

发布时间:2023-07-28 11:56:04 浏览量: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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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设计院做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单位:规划设计研究院

所需材料:规划要点、该地块现状地形图及地界图的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一公顷1.5元,价格可以协商

取得材料:《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方案的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

取得材料: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

备注:规划局建管处审定后,召开公示会,面积超过40000平方米的还需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工程方案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市政处

所需材料: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审定通知书;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图纸包括现状管线及拟建管线方案);相关协议及配套证明;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市政工程通过公路、河道、铁路等设施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意见;通过单位土地的,提交与相关单位签定的协议。

取得材料: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四、规划设计成果报审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

取得材料:《项目规划成果》2本

备注:行政许可法后,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成果报审合并,等于报审2次规划设计方案。



五、办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办理单位:市建委房地产处

所需材料: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的报告;土地出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成果通知书/规划详图

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存款证明,且存款额不得低于年度计划建设面积投资的35%;供热及大配套证明;网上录入项目情况。

取得材料:《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备 注:银行出具投资额证明的公式:所报建筑面积×2000元×35%

六、大配套证明

办理单位:市配套办

所需材料:土地出让协议 (1份 复印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所需费用:大配套交费标准:商品房:165元/平方米,其中危改计划为115/平方米;公建:210—280元/平方米;空白地:185元/平方米

取得材料:大配套协议/大配套证明

备 注:大配套首期付款20%,面积较大的可协商先交纳12%

七、小配套证明

办理单位:区建委配套办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土地出让协议及土地证;书面申请;规划总平图。

所需费用:70元/平米 按照投资计划上的面积一次性付清



取得材料:小配套证明

八、规划方案阶段的供热证明

办理单位:市供热办

所需材料:用热申请;投资计划;总平面图。

取得材料:规划方案阶段供热证明

九、教育证明

办理单位:区教育局开证明,市教育局审批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2份,复印件);总平面图(2份,复印件);小配套交费收据(2份,复印件)

小配套办公室批示(原件)



取得材料:教育证明

十、办理项目土地确权

办理单位:各区地籍处

所需材料:项目投资计划;土地协议书及付齐全款的发票复印件;测绘院出具的项目地籍图;核定用地图;项目规划要点;带有规划建筑物的1/500现状地形图3份。

取得材料:带有红线标注用地范围的1:500地形图

备 注:以上是在办理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后再办理确权所需的材料。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单位:各区地籍处

所需材料:测绘院出具的地籍图2份;土地出让合同/双方土地协议/已付款的发票复印件;投资计划;规划局出具三项款项已经交齐的证明;委托人代理申请书,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界址表;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1000平米以下:1000元/证;超过1000平米部分,0.09元/平米

取得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二、报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设计方案申报表;1/500现势地形图2份;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供地方 式提交选址意见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需提交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平面方案;投资计划(限于国家或市政府规定需要立项的工程项目);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效国、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取得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十三、报审消防证明

1.进件受理

办理单位:市消防局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消防审批申请表;消防专篇;建筑平、立、剖面图及设备专业图纸。

取得材料:项目消防审核受理通知书

2.图纸审查

取得材料:项目消防证明

备注:在进件受理阶段,如果图纸等不齐在5日内退出所有件,不予以受理消防审批

十四、报审人防证明

1.准备阶段

办理单位:市人防工程办公室

所需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项目投资计划;规划总平图;地上平面图、剖面图;用地内人防情况(若没有可不提供)

取得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

2.报审阶段

办理单位:市人防工程办公室

所需材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人防图纸3套以及人防图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审定后需交纳人防档案押金10元/平方米以及人防监督费

取得材料:人防证明

备 注:审定后需办理人防监督。不实施人防建设的,交纳异地建设费(经济适用房,危改,1000元/平米,多层、高层人防建筑面积为首层投影面积,不建人防的,交纳异地建设费:五级以上2000元/平方米,六B级600元/平方米。公建项目需建设人防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

十五、规划许可证阶段供热证明

办理单位:市供热办

所需材料:计划;总平面图;方案阶段证明;供热协议书

所需费用:外网92元/平米,内网25元/平米

取得材料:《规划许可证阶段供热证明》

备 注:供热协议书与必须市供热办签订,不得再与热力公司签订。 1、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签订供热协议书时首付比例30%,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米,签订供热协议书时首付比例50%

2.原收费标准(外网)

锅炉房供热: 住宅92元;公建130元

热电厂供热: 住宅80元;公建130元

十六、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规划局建管处

所需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本年度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建筑部分,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消防、配套、环保、人防、地名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绿化、建设、文化、文物、国家安全、电力、市政、交通、水利、防震等法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权属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取得材料:《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知书》施工图加盖规划局章

十七、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

办理单位:天津市测绘院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规划局批准的项目总平图及首层平面;总平图电子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工证

取得材料:《放线报告》

十八、区规划处现场验线,审核验线报告

办理单位:区规划处证监科

所需材料: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部位证)及其附图的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测量技术报告6套;批准的建筑施工图

取得材料:验线记录

备 注:根据现场施工的工程进度,分为规划定位查验;垫层墨线复验;零米查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四个阶段。

十九、办理项目地名手续

办理单位:区地名办

所需材料:计划(2份);1:500总平面(5份)规划局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效果图

所需费用:地名标志费:0.7元/平方米,公告费4000元

取得材料:《地名使用证》

备注:地名费用包含在小配套费中

二十、项目报建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工程报建表(7份盖章)

取得材料:返回6份报建表(加盖公章后)

二十一、施工图设计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办

所需材料:报建表;规划成果;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码;设计招投标申请表;委托设计协议;建设工程招标单位登记表;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设计招标备案书

所需费用:此件办结后,需交纳相关招标服务费(总投资额的万分之五,其中建设单位交纳60%,设计单位交纳40%)

取得材料: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招标备案书

二十二、审查施工图设计合同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合同办

所需材料:施工图设计及地质勘察合同(附勘察总平图,5份);报建表;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招标备案书

所需费用:此件需交纳合同鉴定审查费(合同造价的千分之一,建设与设计单位各一半)

取得材料:返回各4本合同,合同审核单

二十三、办理施工图审查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所需材料:计划;规划许可证(附总平图);消防及人防证明;设计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及计算书;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及发票(已付款90%);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情况;初设审查批准书

所需费用:审查修改完毕后,需交纳施工图审查费。收费标准:住宅:1-9层1.7元,10-20层2元,20层以上2-2.4元;地下和公建2.4-4元(具体视结构、高度决定)

取得材料:施工图审查批准意见书

备 注:公建项目需办理初设审查

二十四、公建项目初设批复

办理单位:建委设计处

所需材料:申请初设审查报告;年度投资计划;初设图纸(三套)

取得材料: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备 注:公建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必须进行初设审查召开涉及规划、交管、卫生、环保及各项专业配套部门的审查会,若有问题,则退件修改,另行报批

二十五、监理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站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资计划;报建表;规划许可证;设计中标书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万分之二

取得材料:监理中标通知书

二十六、施工招投标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招标站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投资计划;报建表;规划许可证;设计中标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千分之1.1

取得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

备 注: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下发后20日内方可开标

二十七、监理、施工合同审查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合同办

所需材料:报建表;监理、施工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中标通知书;企业或银行保函

所需费用:施工:(住宅)中标价的万分之2.1;(公建)中标价的万分之三

取得材料:经鉴证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备 注:合同规范填写,取费合理;施工方需办理企业保函、保险、定额费

二十八、质量监督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报建表;投资计划;施工中标书;鉴证的施工合同;鉴证的勘察合同;鉴证的监理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梯购货及安装合同

所需费用:中标价的千分之一

取得材料: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批准表

二十九、新材料,新工艺批文及墙改费的交纳

办理单位:市墙改办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报建表;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审查通知书

所需费用:砖混:8元/平方米;框架:填充物为粘土制品2.4元/平米

取得材料:墙改证明

三十、水泥基金

办理单位:市墙改办

所需材料: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框架结构0.9元/平方米;钢结构0.72元/平方米;其它1.2元/平方米

取得材料:水泥基金证明

备 注:散装水泥用量达到水泥用量的70%,退交付水泥基金 的70%;超过70%的,达到百分之多少退百分之多少,不到70%的不退款

三十一、办理安全备案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安全检查站

所需材料:填写安全备案申报表、提交现场安全措施细则

取得材料:安全备案批准表

备 注:接件后,7日内现场查验;不符合规定退件整改,再进行复验

三十二、办理项目资格认证书

办理单位:建委施工处

所需材料:投资计划;法人委托书;申请表

取得材料:项目资格认证书

三十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单位:建交中心

所需材料: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计划(复印件);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申请表(原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改革费(原件);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原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天津市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资格认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项目资格认证书

取得材料:《施工许可证》

备 注:需填报收件明细,并保证齐全、真实性(原有的水泥基金、墙改费可以延迟交付)

三十四、住宅准许使用证

办理单位:建委房地产处

所需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年度投资计划;土地使用权证书;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及附图;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供水,雨排水,供气,供电,道路,路灯等配套条件的证明,供热单位出具的项目具备供热条件的证明;区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具备非营业性公建配套条件的证明

取得材料:新建项目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汇总表(简称准许使用计划)

备 注:需填报收件明细,并保证齐全、真实性

三十五、办理前置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测绘队

所需材料: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市建委审图批准书(复印件1份);加盖审图章的建筑图1套及电子文件

所需费用:住宅1.36元/㎡;非住宅2元/㎡

取得材料:前置面积计算成果表

备 注:如图纸变更,必须经市建委重新审图并加盖审图章

三十六、销售许可证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商品房科和项目所在区产权处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证明;

(9)地名办证书及附图;

(10)已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11)基础工程形象部位达到正负零(2004年9月1日后取消但房管局未落实)及图像文件(商品房科现场拍照)

(12)商品房销售登记表,包括: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说明;商品房销售方案

(13)《面积计算成果表》

(14)项目总平面图

(15)商品房网上销售数据录入合格证明(商品房科出具)

取得材料:销售许可证

备注:

(1)上述所需资料2-9 中准备两套复印件

(2)其中1、11、13需两套原件

(3)10和12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所有开发商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十七、办理登记面积测算手续

办理部门:市产权处测绘队

所需材料:地名办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市建委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1套)

所需费用:与前置面积补齐

取得材料:产权登记面积计算成果表

三十八、办理涉外项目销售申请手续

办理部门: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

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投资计划(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总平图(1份);1:2000地形图(1份);各楼层平面图;效果图

取得材料:涉外建设项目批复意见

备 注:距离政府部门一公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复

三十九、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手续

办理部门:各区产权处

所需材料:申请登记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房屋测绘成果(原件);抵押贷款情况(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房屋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竣工验收合格证件(复印件);地名、门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工程决算报告(非住宅)(复印件)

取得材料:产权证

所需费用:(1)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按工程造价2‰收取;(2)手续费:住房3元/㎡;非住房:9元/㎡;(3)产权证工本费:10元/本

备 注:属于商品房的提供销售明细

四十、临时水工程工作流程

1.用水申请

办理部门:供水管理处

所需材料:规划总平面图;项目投资计划;临时水用水申请书;工程规划许可证;保证书;二次供水说明

取得材料:临时水用水申请

2.办理节水指标

办理部门:节水办

所需材料:临时用水指标申请;项目投资计划;建筑施工临时用水协议书;规划建筑总平面图;桩位图

所需费用:投资计划面积X0.5(用水指标)X1.50元(节水押金)

取得材料:建筑施工临时用水协议书(节水指标)

备 注:超标处罚

3.自来水集团进件

办理部门:自来水营业厅

所需材料:临时水用水申请书;规划总平面图;项目投资计划;保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需费用:150.00元/申请表 (测估费)

4.现场勘察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5.确定临水方案(会签)

办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供水部

取得材料:临水供水方案

备注:此步会签,如需破路的须办理破路手续;根据临水方案编 制预算,下发收费通知,交纳相关费用,签订所用协议。

6.转入所属区站施工,转表单,接入临时水

办理部门:项目所在地所属区站

四十一、办理临时电工作流程

1.用电申请受理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所需材料:申请表;项目投资计划;1:500总平图(3张);报盘(所需用电设备明细)

2.下达交费通知单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费 用:10%正式电费用

收费标准:多层83元/M²; 高层92元/M²

3.现场勘察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4.确定供电方式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业务管理科

5.供电方式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业务管理科

6.制定供电方案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报装科

7.方案审批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8.《供电通知书》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备 注:由电力局编制、审核,发放

9.如需破路,办理路由回复

办理部门:市规划局

所需材料:电力发放的供电方案

备 注:详见路由,办理程序

10.外部工程初步设计;外部工程施工设计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报装科

11.外部工程设计施工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2.概算编制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13.概算审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4.概算复核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5.确定应收费用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16.发放外部供电工程交费通知书及变台费交费通知书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费用:根据概算确定

17.用户交费

18.收费审核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19.资金划拨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0.下达工程实施工单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办件时间:交费到帐后当日

21.外部工程管理招投标登记、备案

办理部门:施工单位

22.现场临电施工

办理部门:施工单位

施工内容:搭变台、安装变压器、带电搭火

费 用:带电搭火费 8460元/台

23.下达竣工报告

24.竣工报告审核,现场验收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5.下达交费通知

办理部门:电力客服中心

费 用:40%正式电费用,以计划面积为准

26.确定计费方式,签定供用电合同,计量派工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27.变压器检测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认可指定的检测单位

费 用:3000-5000/台

28.领取计量装置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施工单位

费 用:表箱,电表,CT,二次线购买及安装

29.装表送电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0.计量回单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1.电费确认

办理部门:区供电局

32.资产入帐

33.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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